從電改“寵兒”到如今大量倒閉和強制退市,在經歷生死輪回后,售電公司未來出路在何方?
隨著新電改政策的出臺,我們可以知道性電改的核心是放開發電價售電價,管住輸配電價,對于獨立電力銷售公司而言,在這新一輪的電改中,需要發現價格、溝通用戶才能夠繼續生存。
這幾年,重點推進的售電側改革,其中不僅改革的是“電量”零售市場,在完整的電力銷售市場中,不僅有電量,還有電力,想要大仙電力存儲和實時平衡的物理特性,都需要電力銷售公司在其中發揮作用。
可以說,電力銷售公司存在是有必要的。
另外,電力市場中需要先把電力批發市場撿起來,然后在發展零售市場。當電力銷售公司在適應批發市場以后,再來開發零售市場是有優勢的,如果簡單的清退,則不能發揮其在電力市場的作用。
為了可以實現電力銷售售電公司良性發展,就需要建立一系列制度。
和其他的省份不一樣,浙江電力銷售起步較晚,一直到現貨市場啟動后,才允許電力銷售方面的公司進入市場,這樣浙江就沒有采用電力中長期交易中的價差傳導模式,直接使用輸配電價下的順價模式,這就把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分離開來。
電力銷售公司在浙江開展電力銷售業務的時候,需要在批發市場買電以及零售市場賣電兩方面都進行記賬、結算,這樣電力銷售公司和零售用戶之間在進行結算的時候,不需要電力交易機構提供結算依據。
浙江的模式為電力銷售公司生存和發展提出了新道路,傳統價差模式下,電力銷售公司通過高價差、大電量來獲利,但是在順價模式下,用戶側的電力價格包括發電側交易價、電網輸配電價、政府基金和附加。
在順價模式下,售電公司不再簡單扮演賺取價差 的“中介”角色,而是成為一個小的調度中心,通過分析電力曲線來開展業務,當然這也對電力銷售公司的能力提出了高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