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2021年售電的新政策?
答:(1)自2021年10月15日起大工業電價峰谷時段調整為:
尖峰時段 9:00-11:00;
高峰時段 8:00-9:00、13:00-15:00、17:00-22:00;
低谷時段 11:00-13:00、22:00-次日8:00。
夏季7月及冬季1,12月份的13:00-15:00由高峰時段調整為尖峰時段,執行尖峰電價。(一般工商業暫不做調整。)
(2)自2021年10月15日起提高大工業尖峰電價每千瓦時5.6分,高峰電價每千瓦時6分,降低大工業低谷電價每千瓦時6.38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