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征求意見,明確售電公司偏差范圍

售電政策 |  2020-10-13

安徽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征求意見,明確售電公司偏差范圍

  時序已經進入十月,國內電力中長期交易規格也在不斷的發生變化,為了電力市場的中交易的穩步開展,維護電力市場的秩序,從前幾日華東能監局發布的一則公告來看,安徽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有發生變化,其中涉及到售電公司的規模,用戶準入條件,允許偏差的范圍等等。

  安徽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中對電力用戶的準入條件做了詳細的要求,一般要求電壓等級10kV及以上,并且需要執行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(兩部制)電價的經營性電力用戶,另外,根據市場建設成熟度情況,來逐步的放開經營性用戶。

  售電公司在開展業務的時候,成交合同偏差電量可以在允許范圍的-2%~3%,如果超過合同中要求的偏差電量,可以按照燃煤機組基準電價的10%繳納合同偏差電費來計算。

  另外,還規定了售電公司的規模,應該需要由售電公司提交的履約保函額度應該要和公司的規模、資產等對應的售電公司的規模,政府相關文件中提出的相關要求來確定。

  華東能監局發布《關于公開征求《安徽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的公告》公布之后,征求意見的截止時間為本月的21日。《公告》的具體內容,大家可以直接從相關網站發布的內容中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