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力銷售的市場設計和建設需要根據各省的實際情況定制,不能一概而論。有時理論優化和實際著陸操作不能同時滿足。有時系統建設仍存在瓶頸,有時因各種約束而妥協,有時有必要與現有系統和機制合作等。
主要因素有以下三點:
一、現貨價格能否反映供求關系,反映實際成本,能否優化資源配置非常重要
現貨價格發現功能可以與更多失真因素混合使用。影響現貨價格的因素越少越好。其他利益調整和再分配由場外政策決定。
二、市場結算資金的疏導很重要
我們需要認真考慮引導市場產生的不平衡資金的問題,盡量不要建立大規模的平衡資金池。每個基金都應該計算清楚,渠道清晰。
三、平穩過渡很重要
當前,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現貨電力市場的制度和機制,從計劃調度模式向“成本競爭”調度模式順利轉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