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發改委、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《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的指導意見》,提出加快電力市場建設,大幅提高電力市場交易比例,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新能源消費促進體系。逐步建立中長期市場與現貨市場相結合的電力市場,通過靈活的電價機制釋放系統的靈活性。研究利用市場機制支持儲能等電源發展彈性調節的政策,充分反映調節電源的容量價值。
在現貨電力市場建立之前,電力系統將通過峰谷電價和分時電價等價格機制進行電力平衡調整。大力推進售電改革,鼓勵售電公司設定靈活的售電價格,促進電力消費者與生產者的互動。關注北方地區冬季清潔供熱,鼓勵風電企業和供暖企業參與電力市場交易,探索有利于網、源、荷三方受益的可持續發展機制。